Wednesday, December 7, 2011

On Mong Kok fire

I seldom write things related to news, but I do read.
and with regard to the recent fire causing 9 deaths and dozens of injuries in Mong Kog, I feel agitated, disturbed:  the world is simply too bizarre, only focus on the the vendors, accusing them being the culprit of the fire.

Yep, with a closer look, a second thought, you know it is definitely more than that. But then, I just wonder  how many people will read the news and try to puzzle all the information into a bigger picture?

陳智傑﹕This city is dying, you know?

歷史往往不時重複。如果大家不太過善忘的話,相信應記得去年12月6日,花園街亦發生了一場波及50個排檔、30個地舖的大火,當時幸未有人命損失。事後輿論、政府和議員大談排擋的消防安全、「朝行晚拆」,把矛頭集中於如何對付小商販,卻把縱火案的關鍵:縱火者的動機和犯罪意圖不經意地略略帶過。
疑人被捕後,輿論便鬆一口氣,繼續大談如何整治小商販。不過翻查報章,卻不難發現疑點重重:去年的火警於凌晨4時49分開始(和今次大火的起火時間相若﹗),縱火者於短短21分鐘內先後在聯合廣場後巷、花園街和西洋菜北街極速縱火(《星島日報》,2010年12月7日,A04──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火攻」,你真的相信是一名醉酒者一時衝動所為?至於你信不信,反正去年的香港輿論信了,警方也沒有進一步透露疑人的犯罪動機和縱火真相,也無人跟進對縱火者的調查進展──為何一個在荃灣上班的廚房工人會對旺角商販有無緣無故的恨?
當然,縱火的犯罪動機不易找,把排檔小商販(遲些,可能就是鄰近唐樓的小業主被批評罔顧大廈消防安全)描繪為災禍溫牀則easy job。抽刃,當然要抽弱者,反正他們無甚反抗之力。但,單單拿弱者去祭旗,相信未必能讓死者瞑目,只有抽出縱火元兇、找出背後的犯罪動機以至全部真相,才能讓生者釋懷。 
林茵:責任四分一,但賴晒我哋

我不知道如何解釋,而其實我也弄不明白,這場火警不是排檔電線雜物自行着火引起的,也不是排檔貨物阻礙居民逃生、阻礙消防車駛入,為何事後他們卻被千夫所指?
幾個在花園街開檔數十年的商販,聚在趙氏夫婦的服裝檔外,互訴苦况。趙太一邊忙着打包貨物搬走,一邊怒氣冲冲的說,「件事根本是幾樣嘢造成。  
第一你政府房屋政策有問題,點解咁多劏房同閣樓?令到咁多人迫埋走唔甩? 
第二你治安無搞好,差館就對正在前面,仍接連畀人縱火? 
第三係消防問題,劏房劏到無路走,消防設施唔合規格,點解無人理? 
而家就猛推卸責任,全部賴晒我哋小販。就算擺貨喺度容易着火,我哋責任都只係四分之一。你政府大石壓死蟹,將輿論個壓力轉移晒去我哋嗰度,對社會係無作用、無好處,唔會解決整個社會嘅問題。」
七十年代開始賣牀單的May姐說,很多老檔販、包括她自己,本身都在花園街的舊樓住。「我無理由想自己個檔火燭,我亦都唔想在屋企燒死。而家死左嗰啲都係熟口熟面的街坊,我哋都好難過的,今朝仲一齊夾錢幫佢哋做法事。」她說,從前排檔環境更混亂,也沒試過釀成火災,是近年社會環境轉壞、治安惡化,才發生這樣的慘劇,「夜晚這裏完全無差人巡,成班後生仔晚晚叫囂,踢我哋啲貨、偷嘢都有。而家係有惡人放火嘛,係咪應該先去拉啲蓄意破壞的惡人?佢要故意燒你啲嘢,你檔位整幾好都無用架。」
是的,我們都知道排檔小販擺過界是違規,但規則是人定的,訂定和執行規則的時候是否有兼顧情理、是否仍合時宜?我想起日前《壹周刊》的報道,一家元朗雞蛋仔舖,每賣出一底30粒的雞蛋仔,有17粒用作交租。是怎樣的社會環境,迫得人們只有犯規才可以維持生計?剝削在香港,既存在於勞資關係,亦存在於業主和租客、連鎖集團和消費者之間;在各種各樣傾斜了的遊戲規則下,市民大眾被剝奪的,已不只是金錢,還有生命。當行政長官事後探訪時還能面無愧色地問劏房居民為何不住公屋,我真不知道,還要犧牲多少條生命,這些規則才會改變。  

am觀察 : 奪命火對官僚的警號

this one highlights the existing problem, and how government can handle it better.

今次花園街大火,亦凸現劏房、樓宇走火安全及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在高樓價、高租金令不少低收入市民,被迫租住擠擁的劏房,一旦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
今次火災禍源花園街兩排唐樓前的兩排排檔,商販日間擺賣,排檔相當貼近民居,而且劏檔出租,如磨菇繁衍不斷,結果唐樓前狹小的行人路只勉強可閃身通過,又經常人和手推車爭路,而花園街馬路的排檔中央,間或有汽車駛過,這種景況,絕對不能符合消防和樓宇安全規定,即是排檔之間未能保持1.5米的通道,排檔之間要有6米的車道,可是食環署執法卻寬鬆,能出奇地容忍違法擺賣。排檔依靠附近大廈電箱供電,經常出現亂駁的電線懸於半空,而排檔的帆布帳篷、電線、鐵皮、鐵架等,搖搖欲墜地伸向舊唐樓。經常進出這些排檔的市民,對這些景象,早已司空見慣,根本不用勞動司局長們,特地光臨巡查,才知悉真相。
花園街火災,肇事的雙梯樓宇,一梯兩伙共14個單位,半數被裝成二十多個劏房,阻塞了後樓梯,阻礙居民逃生。今次也揭示了區內「三無大廈」問題嚴重,消防設施不足,走火通道受阻,劏房蔓延。其實,近年多場塌樓、火災,早已暴露排檔危機、「三無大廈」、劏房問題等等各種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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