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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2, 2011

尼日利亞人在香港


名字: Felix Okafor
年齡: 34
國藉: 尼日利亞
職業: 商人






人來人往的尖沙咀彌敦道,座落了一幢重慶大廈,裏面有不同國籍的食物,也有不同的酒店旅社。出了重慶大廈往右走,有一條叫麼地道的街道。那裏有一間7-11便利店。便利店的斜對面是地鐵站的出口。順著便利店往前走,有一條後樓梯通往美麗都大廈的一樓,那裏有一間Internet Cafe,隔壁是一家非洲人開的貿易公司。在走廊通道上,經常可以看到非洲人和南亞裔人的工人在包裝貨物。在7-11經過那條後樓梯,再往前走,穿過幾條街,過馬路,再乘電梯,便到了一個喧鬧城市中的一個空中公園,往前走,再下電梯,便到了尖東海旁,再往前走,便是星光大道了。
以上的地方都是是次專訪主角尼日利亞裔的Felix經常去的地方。Felix在2007年第一次來香港,在這裏進口電子產品、服裝、和二手車回去尼日利亞賣。因為生意的關係,每隔幾個月,他便要香港和尼日利亞兩邊跑。雖然奔波,可是Felix卻對香港一見鍾情。

愛上香港的好


「香港人很友善,很熱情,叫人有一種被歡迎的感覺。他們的英文水平高,很容易溝通。」Felix說。

簡單的一句,是某段人生的希冀。

來香港之前,擁有法律學位的Felix在北京人民大學攻讀了一個中非關係碩士學位。居住在內地的日子有太多不愉快的經歷。

因為語言障礙,Felix覺得很難跟當地人溝通;乘搭公車時,沒人敢坐在他身旁的空位;申請護照的時間比白人的長;走在街上,總是給公安查身份證;有時甚至給推到胡同裏,要他給錢才放他走。

Felix說:「在內地,膚色是重要的。黑皮膚的人還是比較吃虧。而且內地的法治太差了,如果公職人員犯錯了,投訴無門。可是香港不同,如遇不公,市民可以向不同投訴機構投訴,甚至告上法庭,從而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權力。」

忍受香港的『不好』


「香港什麼都好,就是生活指數太高了。」Felix搖頭說。

他住在重慶大廈一個小旅社的客房。他每天都要交100元的房租。房屋裏只有一張床,一個床頭櫃,一個浴室,一台挂在墻上的電視機。

「如果你沒有錢,(香港的)日子會很難過。因為這樣,你便不能跟朋友出去消遣。你會覺得羞愧,不想見他們。你總不能期待朋友長期接濟你,有時候,你也要做請客的那位,以示禮儀。當你一個人過日子太久的話,你便會感到悶,覺得人生了無生趣。」Felix解釋道。

與親人分隔地而引起的思鄉情懐也是不少居住在香港的異鄉人所面對的困難。Felix的父母已退休,居住在尼日利亞。兩個哥哥和兩個姐姐分別在美國和英國。

「這實在不容易啊!我是么兒,他們很疼我,經常打電話來詢問我的近況。我幾乎每天都跟我父母打電話。15元的港幣可以買到一張24分鐘的電話卡,我通常兩天就用完。15元港幣大約等於300元尼日利亞幣。很昂貴!」Felix嘆了一口氣。


朋友


重慶大廈一帶被喻為是可以找到最多非洲人的地方。因為同一膚色,因為來自同一塊大陸,因為大家都從事同一行業,更因為在香港這片地土上,大家都都是異鄉人,都是過客而已,所以Felix很容易跟附近一帶的非洲人熟絡。

一句「How are you, brother?」,拳頭的對碰,已把大家的距離拉近了不少。在7-11斜對面的地鐵站出口,左右兩邊有石墻,Felix便和他的朋友坐在上面,吸煙、喝酒、談天。途人好像已經習慣了,匆匆而過,大家都只不過是個自人生路上的點綴而已。有時,Felix約了人交易些什麼, 地鐵站也是個不錯的選擇,方便,人流多,沒有顧慮。

談笑風生後,Felix卻有點落寞地說:

「其實,我們都只是彼此的酒肉朋友而已,他們只管叫我『Osa』,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真名是什麼。不能太易相信人,尤其是當你一個人住在異國的城市。他們(其他非洲人)很多都只是中學畢業,甚至只是小學,或者沒有上過學校,有些時候,很難告訴他們我在想什麼。就算說了,他們也不會懂。我的學歷比他好,我有選擇他們是否成為我的朋友權利,可我不容許他們選擇我。」 


消遣


Felix喜歡到尖東海旁看海,看航行在海面的油輪、貨輪、快艇,有時就這樣靜靜地坐在欄杆上,一坐就是一小時。

「這裏很寧靜,看著盪漾的海面,可以讓人思潮起伏,但最終各種不同的想法都會沉澱下來,然後重新上路。」 坐在欄杆上的Felix凝視著海面,半自言自語地說。

Felix的貿易生意很多都是透過電郵,甚至是網絡電話,Skype,去達成。因此,美麗都大廈的Internet Cafe 便成了他生活重要的一部份。坐在電腦前,一坐便是二三個小時。電腦畫面一出現,便立刻登入不同的即時通訊平台, 像是Yahoo Messenger, MSN, Skype, QQ 以及Google AIM。談生意之餘,不忘談情。在這些社交網站上,選一些女性朋友,然後展開對話,加插一點的成人情節的隱喻。當然,上youtube, 選一些自己喜歡的音樂,戴上耳筒,跟著哼。

「這是我生活的方式,生活需要一點的調情。」Felix對自己的網絡情緣解釋道。

從Internet Cafe下來,Felix來到7-11便利店,買了一瓶啤酒,在食物台上,發了幾個短訊給朋友。不一會兒便來了兩個黑人,熱情地跟Felix打了招呼,然後大家就在7-11的一角高談闊論起來。

7-11便利店的店員Ryan談到對Felix的看法,「他呀,最特別的地方是夾著一本大日記簿行走江湖。他每天下午都會來這裡。大概五六點的時候吧,直到我下班,晚上12點,都可以看到。要麼在食物角,要麼在外面的地鐵站。」


Ryan說,Felix會在這裏看、看報紙,有時一看便是幾小時。「看報紙不給錢,翻亂了東西
又不整理。很搗蛋。」

言談間,Felix走了過來,拍了拍Ryan的肩膀,用普通話說道,「兄弟,我愛你。」

對於這間7-11便利店的喜歡,Felix有以下的解釋:

「它是公共地方,有時約了朋友,他不知道你住在哪裏,或者你想有一些私隱,不想告訴他你的住處,這是最好的見面地方。有時,在這裡買了幾瓶酒,在地鐵站喝完後,帶點醉意,釋放疲倦,便回去公寓一覺睡到天亮。」


未來


Felix說他想在香港讀一個法律碩士課程,也已向中文大學提交了申請表。

「我想讀多一點書,有高學歷,然後回去尼日利亞,進入政壇,参予國家的政治改革。」
Felix說。(註:訪問Felix時,尼日利亞剛好發生政變。)

「不過,如果我在香港遇上一個喜歡的人,甚至和她結婚的話,那我便在香港落地根
了。」他笑著說。


後記:


因為朋友的推介,而認識了一個丹麥的攝影師,Jacob Holdt。他在70年代時,口袋裏只有40元美金,以乘順風車形式走遍整個美國,用菲林留下當時他所看到的種族歧視。他跟他的攝影對象一起吃,一起睡,過他們的生活。沒有錢買菲林時,他便去賣血。因為他知道唯有跟人們一起,經歷他們的掙扎,才可以把生活最真實地呈現出來。Presence, Be There.

剛好筆者也有一份攝影功課,便走上尖沙咀的街頭尋找故事。在美麗都大廈遇見了Felix,跟他談了有關的功課,他爽快地答應了。受了Jacob Holdt的影響,於是筆者便shadow了Felix三天的生活。(當然除了晚上睡覺。)才發現要旁觀別人的喜怒哀樂其實很難,要保持客觀其實很難。像面對Felix在網上對女性的調戲與玩弄,他對自己擁有較高學歷的高傲… 

"You must have faith in the best in people and distrust the worst. 
If not, the worst will prevail. " --- Jacob Holdt 

Jacob Holdt已叫人拜服,翻閱聖經,上帝派他的兒子道成肉身,選擇了卑微的出身,最後更用自己的生命去換世人的救贖。原來,最好的、最震撼人心的,早已握在手中。Presence, Be There.

後記的後記: 
這篇是2010年寫. 

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我和我的母親


A story about gaining root in Hong Kong


每個女人都有一個故事,而每個女人的故事都從她的母親開始 ,我的故事從母腹開始。

她跟我說,如果把她偷渡來港產子(我)包括在內的話,那我可是一共偷渡來港過四次。

“
偷渡?” 聽來像是上世紀,老一輩的事,但這卻是我的親身經歷,更準確地說,是我的母親對命運不妥協的反抗。

第一次的偷渡是在母親的腹中,她挺著大肚子,乘著船偷渡來港,準備在香港把我生下來。可是船在中途給水警攔截了,母親和我給遣返回去。

一個鄉下女人,遇上那麼大的事件,總會害怕,甚至心有餘悸吧!可是,我的母親竟毫無懼色,計劃了後來幾次的偷渡。

時代的受害者

我也有問她執著要來港的原因,她總是支吾以對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當我認識她越多,我開始明白:大概是因為大陸得不到她要的尊重,而香港有她愛的男人。

我的父母那時算是前衛的人,他們自由戀愛然後結婚。陳村的一個男子愛上了一個張村的女子。 陳村和張村有距離有多遠?大概是就像是由元朗到銅鑼灣吧!

奶奶不喜歡母親,理由是老土而真實的:“她搶走了我的兒子!”奶奶甚至拿著父親的香港身份證跳河自殺,以死相逼。(那時父親因為游水偷渡到香港,獲得了香港居身份證。)拿走了父親的身份證大概是怕父親帶了母親去香港後,不會再回來,那時她是真正地失去了一個兒子。不過,他們的愛情並沒有因為奶奶剛烈的行為而死去,反而結出了我們三姐妹的果子。

農村嘛,總是重男輕女的,尤其是當父親的兄弟們都有香燈繼後,只生有三位千金母親就成為了箭靶。

或許是為了她的男人,或許是想我們三姐妹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中有尊嚴地成長,母親千方百計都要把我們三姐妹送來香港。姐姐透過正常申請途徑來港,妹妹在香港出生(母親這次的偷渡來港產子成功了),而我則...

只是回首過往,我們都是那個時代的受害者,那個人們要逃離到家園才能找到溫飽,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

偷來的身份

記憶是零碎的,我不太記得第二次偷渡的詳情,但卻記得沒有身份證明的我竟能在香港讀完我的幼稚園教育。

事緣是母親在香港的一個好朋友需要一個鐘點,然後母親介紹了阿姨給她。後來母親好朋友的女兒移民去加拿大讀書,母親便教唆阿姨偷偷地把那個小女孩出生證明的副本去影印,然後把她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再影印改過的出生證明書。就這樣,母親用一個假的出生證副本,幫我找了學校。而我用一個偷來的身份活了三年,如果我的身份和我的不同就只在出生證上的一個號碼的話。

可是,因為妹妹的出生,在我讀完幼稚園後,母親和我被發現無證留港,給遣返回鄉了。

第三次偷渡

給生活推著繼續走。第三次的偷渡是最經典的!

偷渡的那天,我們到了深圳,與一個男人見了面,(用現在的話來說,那男人是『蛇頭』),等待夜晚的到來。

我記得,那天母親為我穿上最貴最好看的一條裙子,可諷刺的是,我要穿著它爬過鐵絲網,還要游泳越過邊境。

我記得,母親放一個充滿氣的袋子,像是救生圈一樣,我坐在上面。她和那個男人便在我兩旁游泳推著我向前走。那年我五歲。

黑暗中,母親對氣袋上惶恐的我說:“看到前面的光了嗎?前面那個五光十色的城市就是香港了!還差一點點,我們便到了!”

我們很安然到達彼岸,但我們往附近一個很陡的山坡上過夜。晚上很多蚊子,母親整夜為我趕蚊子。我在迷糊中睡去。第二天醒來,發現她已換過衣服,打扮得明艷照人。她告訴我,穿得入時一點,像香港人,走在街上,不怕給警察懷疑。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母親和我返回上一次的居所,用她的邏輯來解釋,便是---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當謊言給揭穿的時候

除了千方百計地讓我來港, 母親還千方百計地讓我讀書。

她重施故計,拿著那張假的出世證明副本去幫我報讀小學,但小學一定要它的正本才肯讓我註冊入學。於是母親便為我在另一間的幼稚園報讀了高班,要我重讀。奇蹟出現了,一間私立小學接納了我的申請,我可以入讀小學了。

只是好景不常,在讀小一時,要打預防針,全班都打了,可我沒有,連針卡都沒有。不知怎的,學校的人在細查之下,發現我出生證上的名字和證明號碼不符合(母親只是改了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報了警,再追查下去,發現原來我盜用了別人的身份,最後更追溯到母親的好朋友,即出生證原有者的母親。

於是,一對好朋友就此決裂…

那時,母親大約28歲左右。一個28歲的女子,可以獨立計劃那麼多次的偷渡,甚至可以為了女兒,出賣最好的朋友…如此沉重的愛啊!

孤獨的放逐

當第三次給遣返回去,我便和姐姐一起在奶奶家住,入讀小學一年級。由於母親和奶奶的關係不好,她去外婆家住。姐姐和我被安排在一間還未裝修好的空置房子裏住,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窗戶還沒有裝好,如果有賊,我們是毫無抵擋之力。奶奶和叔叔的家離我們大概有十分鐘路程,每天吃完晚飯後,姐姐便帶著我走十分鐘的路,回到我們的住處。
那年,我七歲,學會了一個叫“寄人籬下”的成語。
母親說,她也心痛兩個女兒的放逐。

她告訴我,最令她揪心的一次是,她和我們兩姐妹吃完午飯,我和姐姐上學去,她則回外婆家去。我們站在一條分叉路口,我向她告別:

“
媽媽,我就走這條路上學,你走那條路回婆婆家!”

母親告訴我,那一句讓她心痛,想哭,也哭了出來。一個為了愛情,可以橫眉冷對千夫指;為了女兒,可以忍受不見天日的非法移民生活;為了一家團聚,可以一次又一次跟海關糾纏的剛烈女子,小女孩的一句卻把她最柔性的那面釋放出來,而當中的引子叫做 “母愛”。

於是,母親暗下決心,無論如何也要把我們帶到香港去,尤其是當時的她已在1996年時已拿到了香港身份證。


第四次偷渡

在內地呆了一年半後,母親也計劃好了第四次的偷渡,這次計劃包括了姐姐。
母親在沙頭角找了一家人接應我們。那時是1997年3月10日,那戶人家的爸爸帶負責帶我們過境。姐姐是11日走的,而我則是12日。

那天,那位大叔踏著自行車,我坐在車尾,經過一個關卡。大叔給了證件給那個檢察長,然後便放行。過了不久,已看到香港的 “熱狗巴”(以前沒有空調的黃色雙層巴士),我們坐的是上層。
到了某個地方,又有一個路障,一個警察上車來檢察,他環視一週後,便放行了。

下了車後,步行沒多遠,已看見上水火車站了,父親在月台等我…

終於…

來了香港,即3月12日,母親便帶著我去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自首。原來那時臨近回歸,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問題好像鬧上了法院,因為父親是香港永久居民,所以我便可以在自首後拿俗稱的“行街紙”在香港有限制的居留。

誰知,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問題的官司一打便打了兩年,幸好在這兩年裏,有一間村校肯收我作為學生,(因為我只是個拿 “行街紙”的學童,當時來說,收我們讀書可能會犯法)。可是母親怕那時的官司失敗,便遷居到附近的另一條村,以防官司失敗,我要被遣返,警察根據我申請行街紙的地址找上門。好一個謹慎的女人!

99
年, 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官司完了,我也獲得了居港權。

記得去入境處簽字拿身份證時,那個督察笑著跟我說:“妹妹,你應該懂得自己簽名,自己簽吧!”
我便拿起筆,豪氣地寫下 『陳冬莎』 三個大字。

是的,這一回的證件是確確實實屬於我的了, 真的是陳冬莎,而不是借來的身份。

那一刻,我竟然哭了,學會了什麼叫做 “得來不易”和 “百感交集”…

後記

兩個小時的訪問完後,阿莎說:“現在才發現要把自己22年的人生在2小時內說完是那麼累的一件事。但是呢,經過這次談天,我覺得自己很特別!”

聽完後,很觸動,所以發了一個短訊給她:

“
謝謝你,阿莎,你的坦誠讓我很感動。是的,你是一個很特別很特別很特別的人!哭泣有時,歡笑有時,失落有時,尋找有時,撕裂有時,縫補有時,生命中有很多的extremes,可是你也走了過來,形成今天堅強、樂觀、傻氣卻睿智的陳冬莎。放心吧!你會得到你想要的幸福,因為至少我在為你祝福。”

她隨後回來一個短訊:

“
別客氣! :-D 是你令我感覺自己特別 (我也向男朋友說過同一番的話啊,哈哈) 你的邀請讓我感受到我的‘過去’是有價值。你沒有參與我的過去,但是,我知道你會明白。 所以, 向你坦白。”

看完,更是激動。兩小時內,阿莎坦誠地分享了她在過去22年(如果把她在母腹的十個月也算上的話)的人生經歷,包括以上的偷渡來港的經歷, 還有父親在她中二時患了癌症,以至要領取綜援的家庭狀況;父親的嗜賭和母親的包容;兼職時體會到的世途險惡,人情冷暖;最近為了交學費而向朋友借錢的難堪;在馬會實習的辛苦;對擺脫困境的掙扎…談到心傷處更數度哽咽,落淚… 如此地交心,讓我在寫這篇稿時增添了壓力,怕寫得不好,怕辜負了她的信任…

因而,探用了第一人稱的方法去寫這篇訪問,務求把阿莎在訪問時的述說最真實地呈現在大家眼前。

是的,我們的人生都是獨特的,獨有的經歷構成獨特的我,感謝為我們預備更與我們共同經歷這些的那位!


後記的後記:
文章是2009年寫的,剛開始寫人物專訪,想更好的整理自己的作品,所以再貼一次。我想每個時期的作品都有它的獨特處,2011年的自己未必可以寫出2009的心態,正如2009年的自己寫不出2011的歷練一樣。一路走來,感激生命中遇見的你我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