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我和我的母親


A story about gaining root in Hong Kong


每個女人都有一個故事,而每個女人的故事都從她的母親開始 ,我的故事從母腹開始。

她跟我說,如果把她偷渡來港產子()包括在內的話,那我可是一共偷渡來港過四次。

偷渡?” 聽來像是上世紀,老一輩的事,但這卻是我的親身經歷,更準確地說,是我的母親對命運不妥協的反抗。

第一次的偷渡是在母親的腹中,她挺著大肚子,乘著船偷渡來港,準備在香港把我生下來。可是船在中途給水警攔截了,母親和我給遣返回去。

一個鄉下女人,遇上那麼大的事件,總會害怕,甚至心有餘悸吧!可是,我的母親竟毫無懼色,計劃了後來幾次的偷渡。

時代的受害者

我也有問她執著要來港的原因,她總是支吾以對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當我認識她越多,我開始明白:大概是因為大陸得不到她要的尊重,而香港有她愛的男人。

我的父母那時算是前衛的人,他們自由戀愛然後結婚。陳村的一個男子愛上了一個張村的女子。 陳村和張村有距離有多遠?大概是就像是由元朗到銅鑼灣吧!

奶奶不喜歡母親,理由是老土而真實的:她搶走了我的兒子!奶奶甚至拿著父親的香港身份證跳河自殺,以死相逼。(那時父親因為游水偷渡到香港,獲得了香港居身份證。)拿走了父親的身份證大概是怕父親帶了母親去香港後,不會再回來,那時她是真正地失去了一個兒子。不過,他們的愛情並沒有因為奶奶剛烈的行為而死去,反而結出了我們三姐妹的果子。

農村嘛,總是重男輕女的,尤其是當父親的兄弟們都有香燈繼後,只生有三位千金母親就成為了箭靶。

或許是為了她的男人,或許是想我們三姐妹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中有尊嚴地成長,母親千方百計都要把我們三姐妹送來香港。姐姐透過正常申請途徑來港,妹妹在香港出生(母親這次的偷渡來港產子成功了),而我則...

只是回首過往,我們都是那個時代的受害者,那個人們要逃離到家園才能找到溫飽,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

偷來的身份

記憶是零碎的,我不太記得第二次偷渡的詳情,但卻記得沒有身份證明的我竟能在香港讀完我的幼稚園教育。

事緣是母親在香港的一個好朋友需要一個鐘點,然後母親介紹了阿姨給她。後來母親好朋友的女兒移民去加拿大讀書,母親便教唆阿姨偷偷地把那個小女孩出生證明的副本去影印,然後把她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再影印改過的出生證明書。就這樣,母親用一個假的出生證副本,幫我找了學校。而我用一個偷來的身份活了三年,如果我的身份和我的不同就只在出生證上的一個號碼的話。

可是,因為妹妹的出生,在我讀完幼稚園後,母親和我被發現無證留港,給遣返回鄉了。

第三次偷渡

給生活推著繼續走。第三次的偷渡是最經典的!

偷渡的那天,我們到了深圳,與一個男人見了面,(用現在的話來說,那男人是『蛇頭』),等待夜晚的到來。

我記得,那天母親為我穿上最貴最好看的一條裙子,可諷刺的是,我要穿著它爬過鐵絲網,還要游泳越過邊境。

我記得,母親放一個充滿氣的袋子,像是救生圈一樣,我坐在上面。她和那個男人便在我兩旁游泳推著我向前走。那年我五歲。

黑暗中,母親對氣袋上惶恐的我說:看到前面的光了嗎?前面那個五光十色的城市就是香港了!還差一點點,我們便到了!

我們很安然到達彼岸,但我們往附近一個很陡的山坡上過夜。晚上很多蚊子,母親整夜為我趕蚊子。我在迷糊中睡去。第二天醒來,發現她已換過衣服,打扮得明艷照人。她告訴我,穿得入時一點,像香港人,走在街上,不怕給警察懷疑。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母親和我返回上一次的居所,用她的邏輯來解釋,便是---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當謊言給揭穿的時候

除了千方百計地讓我來港, 母親還千方百計地讓我讀書。

她重施故計,拿著那張假的出世證明副本去幫我報讀小學,但小學一定要它的正本才肯讓我註冊入學。於是母親便為我在另一間的幼稚園報讀了高班,要我重讀。奇蹟出現了,一間私立小學接納了我的申請,我可以入讀小學了。

只是好景不常,在讀小一時,要打預防針,全班都打了,可我沒有,連針卡都沒有。不知怎的,學校的人在細查之下,發現我出生證上的名字和證明號碼不符合(母親只是改了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報了警,再追查下去,發現原來我盜用了別人的身份,最後更追溯到母親的好朋友,即出生證原有者的母親。

於是,一對好朋友就此決裂

那時,母親大約28歲左右。一個28歲的女子,可以獨立計劃那麼多次的偷渡,甚至可以為了女兒,出賣最好的朋友如此沉重的愛啊!

孤獨的放逐

當第三次給遣返回去,我便和姐姐一起在奶奶家住,入讀小學一年級。由於母親和奶奶的關係不好,她去外婆家住。姐姐和我被安排在一間還未裝修好的空置房子裏住,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窗戶還沒有裝好,如果有賊,我們是毫無抵擋之力。奶奶和叔叔的家離我們大概有十分鐘路程,每天吃完晚飯後,姐姐便帶著我走十分鐘的路,回到我們的住處。
那年,我七歲,學會了一個叫寄人籬下的成語。
母親說,她也心痛兩個女兒的放逐。

她告訴我,最令她揪心的一次是,她和我們兩姐妹吃完午飯,我和姐姐上學去,她則回外婆家去。我們站在一條分叉路口,我向她告別:

媽媽,我就走這條路上學,你走那條路回婆婆家!

母親告訴我,那一句讓她心痛,想哭,也哭了出來。一個為了愛情,可以橫眉冷對千夫指;為了女兒,可以忍受不見天日的非法移民生活;為了一家團聚,可以一次又一次跟海關糾纏的剛烈女子,小女孩的一句卻把她最柔性的那面釋放出來,而當中的引子叫做 “母愛

於是,母親暗下決心,無論如何也要把我們帶到香港去,尤其是當時的她已在1996年時已拿到了香港身份證。


第四次偷渡

在內地呆了一年半後,母親也計劃好了第四次的偷渡,這次計劃包括了姐姐。
母親在沙頭角找了一家人接應我們。那時是1997310日,那戶人家的爸爸帶負責帶我們過境。姐姐是11日走的,而我則是12日。

那天,那位大叔踏著自行車,我坐在車尾,經過一個關卡。大叔給了證件給那個檢察長,然後便放行。過了不久,已看到香港的 熱狗巴”(以前沒有空調的黃色雙層巴士),我們坐的是上層。
到了某個地方,又有一個路障,一個警察上車來檢察,他環視一週後,便放行了。

下了車後,步行沒多遠,已看見上水火車站了,父親在月台等我

終於

來了香港,即312日,母親便帶著我去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自首。原來那時臨近回歸,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問題好像鬧上了法院,因為父親是香港永久居民,所以我便可以在自首後拿俗稱的行街紙在香港有限制的居留。

誰知,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問題的官司一打便打了兩年,幸好在這兩年裏,有一間村校肯收我作為學生,(因為我只是個拿 “行街紙的學童,當時來說,收我們讀書可能會犯法)。可是母親怕那時的官司失敗,便遷居到附近的另一條村,以防官司失敗,我要被遣返,警察根據我申請行街紙的地址找上門。好一個謹慎的女人!

99
年, 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官司完了,我也獲得了居港權。

記得去入境處簽字拿身份證時,那個督察笑著跟我說:妹妹,你應該懂得自己簽名,自己簽吧!
我便拿起筆,豪氣地寫下 『陳冬莎』 三個大字。

是的,這一回的證件是確確實實屬於我的了, 真的是陳冬莎,而不是借來的身份。

那一刻,我竟然哭了,學會了什麼叫做 “得來不易 “百感交集”…

後記

兩個小時的訪問完後,阿莎說:現在才發現要把自己22年的人生在2小時內說完是那麼累的一件事。但是呢,經過這次談天,我覺得自己很特別!

聽完後,很觸動,所以發了一個短訊給她:

謝謝你,阿莎,你的坦誠讓我很感動。是的,你是一個很特別很特別很特別的人!哭泣有時,歡笑有時,失落有時,尋找有時,撕裂有時,縫補有時,生命中有很多的extremes,可是你也走了過來,形成今天堅強、樂觀、傻氣卻睿智的陳冬莎。放心吧!你會得到你想要的幸福,因為至少我在為你祝福。

她隨後回來一個短訊:

別客氣! :-D 是你令我感覺自己特別 (我也向男朋友說過同一番的話啊,哈哈你的邀請讓我感受到我的過去是有價值。你沒有參與我的過去,但是,我知道你會明白。 所以, 向你坦白。

看完,更是激動。兩小時內,阿莎坦誠地分享了她在過去22(如果把她在母腹的十個月也算上的話)的人生經歷,包括以上的偷渡來港的經歷, 還有父親在她中二時患了癌症,以至要領取綜援的家庭狀況;父親的嗜賭和母親的包容;兼職時體會到的世途險惡,人情冷暖;最近為了交學費而向朋友借錢的難堪;在馬會實習的辛苦;對擺脫困境的掙扎談到心傷處更數度哽咽,落淚… 如此地交心,讓我在寫這篇稿時增添了壓力,怕寫得不好,怕辜負了她的信任

因而,探用了第一人稱的方法去寫這篇訪問,務求把阿莎在訪問時的述說最真實地呈現在大家眼前。

是的,我們的人生都是獨特的,獨有的經歷構成獨特的我,感謝為我們預備更與我們共同經歷這些的那位!


後記的後記:
文章是2009年寫的,剛開始寫人物專訪,想更好的整理自己的作品,所以再貼一次。我想每個時期的作品都有它的獨特處,2011年的自己未必可以寫出2009的心態,正如2009年的自己寫不出2011的歷練一樣。一路走來,感激生命中遇見的你我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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