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3, 2011

林本利 on the corrup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不少人誤以為在大學內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學者,受過高深教育,在科研上又有一定成就,理應是學養和道德水平較高的一群。然而,當我們認真地觀察,便會發覺學術界充斥著騙子,他們以極高明的手法去騙取金錢和別人的尊敬,令學術界蒙羞。

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香港只得兩間大學,即港大和中大,院校之間的競爭還不算十分激烈,在科研方面毋須拼過你死我活。之後,政府成立科技大學,再將幾間專上學院升格為大學,結果令院校在師資和科研方面的競爭加劇不少。

當時在理大和城大任教的教員,不少都要報讀博士課程,盡快取得博士學位,以符合大學的最新要求。一些早入職的教員,已經晉升管理階層,但又缺乏一個博士銜頭,要想盡辦法去爭取一個。

由於這些博士生身居要職,負責督導他們的教授自然會另眼相看,為自己留一條好路。教授不單會協助學生完成博士論文,還會憑藉自己在行內的知名度,與學生一同聯名發表論文,讓學生很快便擁有不少「合作」著作。學生當然會尊師重道,知恩圖報,協助老師上位。然而,這些倚靠老師「放水」才能取得博士銜頭的大學高層,由於學術根底始終有限,在研討會上很容易露出馬腳,成為學術界的笑柄。

大學的院系由這些缺乏學養和道德水平的人把持,管治自然走向腐敗。這些人操控大學的財政資源,透過開辦「自負盈虧」課程賺得的巨額金錢,去調高自己和院系內友好的薪酬。他們又動用院系大筆金錢,不時邀請在其他大學任教的友好造訪,賺取豐厚酬金。他們向友好提供好處,期望日後友好在評審研究資助申請及研究報告時,會給予極高評分。

一些大學高層推薦商界友好進入校董會,在競投大學合約上給予方便,而自己又屬於友好轄下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和生意夥伴。他們甚至合作成立公司,互相輸送利益。這些人精心部署,互相包庇,事前事後不面紅地做足利益申報,執法機構實在難以將他們入罪。大學和專上院校由這些人出任高層,又怎會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尊敬?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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