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3, 2011

林本利 on the corrup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不少人誤以為在大學內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學者,受過高深教育,在科研上又有一定成就,理應是學養和道德水平較高的一群。然而,當我們認真地觀察,便會發覺學術界充斥著騙子,他們以極高明的手法去騙取金錢和別人的尊敬,令學術界蒙羞。

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香港只得兩間大學,即港大和中大,院校之間的競爭還不算十分激烈,在科研方面毋須拼過你死我活。之後,政府成立科技大學,再將幾間專上學院升格為大學,結果令院校在師資和科研方面的競爭加劇不少。

當時在理大和城大任教的教員,不少都要報讀博士課程,盡快取得博士學位,以符合大學的最新要求。一些早入職的教員,已經晉升管理階層,但又缺乏一個博士銜頭,要想盡辦法去爭取一個。

由於這些博士生身居要職,負責督導他們的教授自然會另眼相看,為自己留一條好路。教授不單會協助學生完成博士論文,還會憑藉自己在行內的知名度,與學生一同聯名發表論文,讓學生很快便擁有不少「合作」著作。學生當然會尊師重道,知恩圖報,協助老師上位。然而,這些倚靠老師「放水」才能取得博士銜頭的大學高層,由於學術根底始終有限,在研討會上很容易露出馬腳,成為學術界的笑柄。

大學的院系由這些缺乏學養和道德水平的人把持,管治自然走向腐敗。這些人操控大學的財政資源,透過開辦「自負盈虧」課程賺得的巨額金錢,去調高自己和院系內友好的薪酬。他們又動用院系大筆金錢,不時邀請在其他大學任教的友好造訪,賺取豐厚酬金。他們向友好提供好處,期望日後友好在評審研究資助申請及研究報告時,會給予極高評分。

一些大學高層推薦商界友好進入校董會,在競投大學合約上給予方便,而自己又屬於友好轄下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和生意夥伴。他們甚至合作成立公司,互相輸送利益。這些人精心部署,互相包庇,事前事後不面紅地做足利益申報,執法機構實在難以將他們入罪。大學和專上院校由這些人出任高層,又怎會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尊敬?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報紙减價戰

很心寒的一督,路過便利店,看見太陽報才三元一份,以前明明是六元一份的,天啊!

什麼時候要賤賣新聞?而最後新聞從業員又要賤賣理想?


Wednesday, December 21, 2011

Am 730 特寫:在Dying的時代,為什麼要用眼睇《天與地》

據說,《天與地》被喻為「Cult劇」。人吃人,cult。冇對白,也cult。在電視劇營造電影感,更cult。

甚麼是cult?好難試舉例說明之,但似乎對現代人來說,當遇上某事物是有異於平常見慣的,就是cult。

於是,《法證III》張可頤住家布置到成間夜總會咁,正常;《萬凰之王》出現一座CG紫禁城,也很正常。對比起來,《天與地》首集的陳豪家竟然是實景?cult!那場陳豪與邵美琪在八號風球的街道上享受打風的樂趣(而又沒有用上CG來處理),也cult!角色統統唔鍾意講嘢乜都收收埋埋擺喺心度,極cult!

這類cult例可以無限地數落去。

《天與地》之所以被說成是「Cult劇」,主要還是跟近年黃金時間播出的劇集不同。但《天與地》真的cult嗎?

一齣有質素、尊重觀眾智慧的劇集,不是本應拍成這麼樣的嗎?
撰文:月巴氏
blog:http://fatmoonba.blogspot.com/
email:fatmoonba@yahoo.com.hk
駐報漫畫家:Cuson(http://weibo.com/cusonlo)

先旨聲明,我不是戚其義粉絲。

他主理的《金枝慾孽》我一集都冇完整睇過。那些《天地男兒》、《火舞黃沙》、《珠光寶氣》、《飛女正傳》等等等等,一樣,冇睇過就係冇睇過。所以,請信我,我絕不是因為這個監製的(亮麗或不亮麗)往績,今天才會去看《天與地》,而是因為,一場戲。
剛出席完陳豪婚宴的阿佘,據說飲大咗,伏在枱上沉沉地睡了。陳豪、林保怡和黃德斌先後來到,在已經感受不到半點所謂婚宴喜悅的空蕩蕩現場,摺起紙飛機來,紙飛機在阿佘頭頂或低飛或掠過,然後,她紮醒,崩潰地哭了起來。

沒有對白,那股谷了好久的成年人孤獨力量,卻爆了出來。在一切內心感受都需要對白旁白才能成功傳送給電視觀眾的年代,戚其義的天與地之間,寂靜,竟是最有力的對白。
不能齋聽的劇集......

TVB的劇已變得很能照顧忙碌觀眾的需要。

期間,你大可以洗碗、煮飯、上網、打機、去廁所或做任何事——只要你能夠空出一對耳,而距離又不太遠的話,便可以憑著聽對白而明晒劇裡的恩怨情仇了。

像《萬凰之王》結局篇那晚,我明明忙著打邊爐烚肥牛,但胡杏兒那充滿澎湃感情的唸對白方式,便讓我明白到她怎樣在宣萱勸服下,為了大清江山而去勸謀朝篡位的愛人陳山聰收手,到最後,又怎樣為了愛情而選擇了自殺——當然,我不會知道杏兒的確實自殺方法,但斷估,是用某種利物一嘢拮落自己身上的吧,因為我清楚聽到了一下拮嘢入肉的效果聲響......
《天與地》就太過不照顧觀眾了。

劇集播放時我絕對不能夠行開唔睇,不能單用雙耳去聽,因為劇中人都被設計成唔鍾意開口的,總把感受收埋喺內心的最深處,往往藉著行為和眼神表達出來,例如:陳豪把頭挨在枱上看著醉了的佘詩曼;患有眼疾的黃德斌合埋雙眼炒餸;林保怡剁幾分鐘肉餅似要剁到直至消失天與地......

但就是這麼一齣《天與地》,叫習慣了用耳去睇劇的我們,重新的,把雙眼張開。

演員的存在變成只為了唸對白

近年(被認為)的成功劇集,都有著高潮迭起的情節。

怎樣展現那高潮迭起?每一節臨播廣告時,來一個小高潮,話俾心急觀眾知下一節會有料到;每一集臨播完來一個中高潮,等觀眾下一晚準時收看;大高潮則留在星期五那一集最後一節,要觀眾吊癮吊足周六日,到星期一乖乖的坐定定睇。

高潮迭起的情節,要靠高密度對白營造。於是,現在的劇集角色順理成章地,都好鍾意講嘢。演員主要作用就是去講對白——七情上面地講對白,遇上一些有望成為「金句」的對白,更加要落足力去講(就算明明得自己一個對住部電腦打字,都要運用感情豐富的腔調,把自己打的字講出來)。角色,是交代高潮迭起情節的載體,像《法證先鋒》那一整team法證人員和探員的存在,不過是作為交代案情的陳述者,至於性格個性,只是種方便陳述情節製造劇情衝突的添加劑。

怎麼樣的人,才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

當大部分劇集在建立情節,《天與地》卻在建立人物。

因為,行為是由人物做出來,而怎麼樣的人物,就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來。當觀眾一早得悉人物的心態個性,便會明白他的行為,行為具備了合理性。

林保怡食齋不是為了健康,而是那永世難忘的一天那口塞在嘴裡的人肉,令他怕了肉,更怕的,是要面對昔日那個吃掉朋友的「我」。

只管在建立情節的劇集,人物是依附劇情而存在,他們之所以變化,純粹是因為劇情需要變化。

《天與地》的劇情也有變化(即使對很多久經訓練的視迷來說絕不算劇力萬鈞),卻是基於人物本身出現了變化。

一個年少無知時曾經坐擁夢想的青年,為生存可以吃掉朋友;一個投身工運的熱血人士,也可在明白人吃人世界運作的真實法則後,頃刻間變成一個賄選議員——而以上種種,統統是構成林保怡角色的基因。

是他也是你和我,組成一個人的基因是複雜的。

搖滾核心價值

其實,香港人是從不認真看待搖滾的。六十年代的Woodstock、七十年代的Punk浪潮,對我們,大概是來自另一個幾百光年以外行星的故事。

在香港,搖滾便是Mr.。

《天與地》令我最驚奇的,是居然夠膽用搖滾作為「background music」。

過去港劇對搖滾這回事,不是片面描述為青少年尋覓理想的純真行為,就是一種為反叛而反叛的激進行為,對於搖滾的核心價值,從來沒有掂過。

冇錯,歷史已經印證了N次,搖滾絕對不能改變世界,即使不少年輕的或曾經年輕的人,都曾被徹底地呃過。但搖滾還是有其作用——藉著音樂,叫還沒被社會擊倒的年輕人放膽,公然質疑眼前的世界。

當陳豪和林保怡吃過人肉,掙扎求存下成為大人後,他們已經不再相信(昔日那個相信)搖滾(的自己),對殘酷世界除了質疑,更重要的是摸熟規則,戮力地生存下去。

在《天與地》裡還相信搖滾的,是Joe Junior飾演的Dr. Dylan(我真心認為,這個名字是對搖滾詩人Bob Dylan的一個暗示和致敬)。

所以,Dr. Dylan才能心水清地、真誠地說出他對這個世界的諸種質疑,同時成就了近十年來出自劇集的、最具力量的對白。現代人只會信奉一種價值,而這種價值人云亦云,人人都在努力爭取成為同一個模樣的人。這是存在主義關注的其中一個地方(即使存在主義的盛行已是上世紀初的事),在龐大的權力架構之下,現代人沒有了獨特性,任何人都可以被另一個人代替。

與角色呼吸  同一個時代的空氣

道聽塗說,《天與地》因為很多原因變成擺足兩年的倉底劇。

當日那一名勒令收埋《天與地》的高層(如果有的話),真的想向你講句:多謝。因為你的一個(基於唔知甚麼原因所作的)決定,令這個港劇近乎已經與時代脫了節的時代,至少還有一齣《天與地》——當然,撇除古裝劇不計,時裝劇裡角色的穿著都是走在時代尖啄的,還大量使用最新的科技產品,一點都不跟時代脫節,只是他們似乎都活在一個異世界,或一個平衡世界——查案式劇集的人只會犯案和查案,家族恩怨式劇集的人只會爭產和你我互鬧互摑,時代?跟他們完全無關。

但回看七、八十年代的時裝劇,卻是在回應時代,所以有血有肉,角色是真實的,你會感到裡頭的角色真的存在,跟你呼吸著同一個世代的空氣,而不只是個生安白造出來的假人。(像《變色龍》便是邊播邊拍,方便把現實的事件放進去劇集裡。)

Dr. Dylan便給予了我這份感覺。編劇為Dr. Dylan安排的那段對白,大概是在回應兩年或很早之前的香港。兩年後劇集重見天日了,離奇和悲哀的是,那段對白在今時今日竟然依然適用,而且隨時更加適用。

香港的電視觀眾曾經是有智慧的,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被訓練得蠢了。

香港的電視從業員也曾經有智慧,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都被搞蠢晒了。

電視劇是一場娛樂,不一定需要「文以載道」(與其看擺到明「文以載道」的劇集,我寧願睇/聽多十次《萬凰之王》好了),但娛樂也不一定純粹為求笑一餐,偏偏現在大部分劇集看在很多人眼裡都變成一齣笑片(近年讓我笑得最勁的是《富貴門》結局篇),well,這是觀眾太渣還是劇集製作人更渣?都唔知咯。

《天與地》絕不是一齣革命Cult劇。她的存在只是讓我們醒番起:劇集,本該如此。

Wednesday, December 7, 2011

On Mong Kok fire

I seldom write things related to news, but I do read.
and with regard to the recent fire causing 9 deaths and dozens of injuries in Mong Kog, I feel agitated, disturbed:  the world is simply too bizarre, only focus on the the vendors, accusing them being the culprit of the fire.

Yep, with a closer look, a second thought, you know it is definitely more than that. But then, I just wonder  how many people will read the news and try to puzzle all the information into a bigger picture?

陳智傑﹕This city is dying, you know?

歷史往往不時重複。如果大家不太過善忘的話,相信應記得去年12月6日,花園街亦發生了一場波及50個排檔、30個地舖的大火,當時幸未有人命損失。事後輿論、政府和議員大談排擋的消防安全、「朝行晚拆」,把矛頭集中於如何對付小商販,卻把縱火案的關鍵:縱火者的動機和犯罪意圖不經意地略略帶過。
疑人被捕後,輿論便鬆一口氣,繼續大談如何整治小商販。不過翻查報章,卻不難發現疑點重重:去年的火警於凌晨4時49分開始(和今次大火的起火時間相若﹗),縱火者於短短21分鐘內先後在聯合廣場後巷、花園街和西洋菜北街極速縱火(《星島日報》,2010年12月7日,A04──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火攻」,你真的相信是一名醉酒者一時衝動所為?至於你信不信,反正去年的香港輿論信了,警方也沒有進一步透露疑人的犯罪動機和縱火真相,也無人跟進對縱火者的調查進展──為何一個在荃灣上班的廚房工人會對旺角商販有無緣無故的恨?
當然,縱火的犯罪動機不易找,把排檔小商販(遲些,可能就是鄰近唐樓的小業主被批評罔顧大廈消防安全)描繪為災禍溫牀則easy job。抽刃,當然要抽弱者,反正他們無甚反抗之力。但,單單拿弱者去祭旗,相信未必能讓死者瞑目,只有抽出縱火元兇、找出背後的犯罪動機以至全部真相,才能讓生者釋懷。 
林茵:責任四分一,但賴晒我哋

我不知道如何解釋,而其實我也弄不明白,這場火警不是排檔電線雜物自行着火引起的,也不是排檔貨物阻礙居民逃生、阻礙消防車駛入,為何事後他們卻被千夫所指?
幾個在花園街開檔數十年的商販,聚在趙氏夫婦的服裝檔外,互訴苦况。趙太一邊忙着打包貨物搬走,一邊怒氣冲冲的說,「件事根本是幾樣嘢造成。  
第一你政府房屋政策有問題,點解咁多劏房同閣樓?令到咁多人迫埋走唔甩? 
第二你治安無搞好,差館就對正在前面,仍接連畀人縱火? 
第三係消防問題,劏房劏到無路走,消防設施唔合規格,點解無人理? 
而家就猛推卸責任,全部賴晒我哋小販。就算擺貨喺度容易着火,我哋責任都只係四分之一。你政府大石壓死蟹,將輿論個壓力轉移晒去我哋嗰度,對社會係無作用、無好處,唔會解決整個社會嘅問題。」
七十年代開始賣牀單的May姐說,很多老檔販、包括她自己,本身都在花園街的舊樓住。「我無理由想自己個檔火燭,我亦都唔想在屋企燒死。而家死左嗰啲都係熟口熟面的街坊,我哋都好難過的,今朝仲一齊夾錢幫佢哋做法事。」她說,從前排檔環境更混亂,也沒試過釀成火災,是近年社會環境轉壞、治安惡化,才發生這樣的慘劇,「夜晚這裏完全無差人巡,成班後生仔晚晚叫囂,踢我哋啲貨、偷嘢都有。而家係有惡人放火嘛,係咪應該先去拉啲蓄意破壞的惡人?佢要故意燒你啲嘢,你檔位整幾好都無用架。」
是的,我們都知道排檔小販擺過界是違規,但規則是人定的,訂定和執行規則的時候是否有兼顧情理、是否仍合時宜?我想起日前《壹周刊》的報道,一家元朗雞蛋仔舖,每賣出一底30粒的雞蛋仔,有17粒用作交租。是怎樣的社會環境,迫得人們只有犯規才可以維持生計?剝削在香港,既存在於勞資關係,亦存在於業主和租客、連鎖集團和消費者之間;在各種各樣傾斜了的遊戲規則下,市民大眾被剝奪的,已不只是金錢,還有生命。當行政長官事後探訪時還能面無愧色地問劏房居民為何不住公屋,我真不知道,還要犧牲多少條生命,這些規則才會改變。  

am觀察 : 奪命火對官僚的警號

this one highlights the existing problem, and how government can handle it better.

今次花園街大火,亦凸現劏房、樓宇走火安全及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在高樓價、高租金令不少低收入市民,被迫租住擠擁的劏房,一旦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
今次火災禍源花園街兩排唐樓前的兩排排檔,商販日間擺賣,排檔相當貼近民居,而且劏檔出租,如磨菇繁衍不斷,結果唐樓前狹小的行人路只勉強可閃身通過,又經常人和手推車爭路,而花園街馬路的排檔中央,間或有汽車駛過,這種景況,絕對不能符合消防和樓宇安全規定,即是排檔之間未能保持1.5米的通道,排檔之間要有6米的車道,可是食環署執法卻寬鬆,能出奇地容忍違法擺賣。排檔依靠附近大廈電箱供電,經常出現亂駁的電線懸於半空,而排檔的帆布帳篷、電線、鐵皮、鐵架等,搖搖欲墜地伸向舊唐樓。經常進出這些排檔的市民,對這些景象,早已司空見慣,根本不用勞動司局長們,特地光臨巡查,才知悉真相。
花園街火災,肇事的雙梯樓宇,一梯兩伙共14個單位,半數被裝成二十多個劏房,阻塞了後樓梯,阻礙居民逃生。今次也揭示了區內「三無大廈」問題嚴重,消防設施不足,走火通道受阻,劏房蔓延。其實,近年多場塌樓、火災,早已暴露排檔危機、「三無大廈」、劏房問題等等各種隱患,